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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王爷竟成我父皇

爱吃熏猪肚的金桑君 著

其它小说连载

“爱吃熏猪肚的金桑君”的倾心著萧景辰陆清清是小说中的主内容概括:女主:陆清清(重生10岁) - 前世被东宫嫌弃致重生后看透亲情凉主动选择“废物”辰王为实则发现辰王是隐藏的“扮猪吃虎”大随身携带先帝密旨与龙纹玉 - 金手指:前世记忆(知晓东宫所有阴私) 奶娃特权(装萌卖惨没人防),擅长用童趣行为掩盖权谋算比如用积木摆兵阵、用糖葫芦换情报主:萧景辰(辰28岁) - 表面是吃喝玩乐的纨绔王实则是先帝遗诏指定的“监国备选”,因厌恶皇权斗争自污名直到陆清清出被奶娃一句“爹爹好我来教你当皇帝”点燃斗 - 隐藏技能:过目不忘(背《贞观政要》当睡前故事)、易容术(曾乔装乞丐查民间冤案)、驯兽师(养了只叫“富贵”的鹦鹉当眼线)派:东宫一脉(太子萧景弘、太子妃李氏、双生嫡妹陆明珠) - 太子:表面贤德实则阴前世为坐稳皇位默许女儿杀重生后被陆清清精准戳中“怕弟弟比自己强”的痛 - 双生嫡妹:嫉妒陆清清“野种变嫡女”,却总在陷害时帮倒比如偷辰王送给陆清清的“废柴进步日记”,反而让太子误以为辰王在韬光养

主角:萧景辰,陆清清   更新:2025-04-27 2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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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泥地跪女·白眼狼亲咸安十七年,霜降。

凛冽的寒意如针般,细密地扎入骨髓。

陆清清跪在东宫那朱漆斑驳的门前,膝下的青砖浸着隔夜的严霜,寒意透过单薄的衣物,首沁心脾,竟比前世天牢的地砖还要冰冷几分。

她微微垂首,目光死死盯着太子妃李氏的绣鞋。

那鞋面上金丝银线绣就的并蒂莲,精致华美,鞋尖还沾着今早赏菊时遗留的晶莹露水,然而,李氏在瞧见她的瞬间,却嫌恶地往后退了半步,仿佛她是什么令人作呕的脏物。

“不是说找了户农家收养吗?”

李氏捏着帕子,紧紧掩住口鼻,那声音尖细得如同掐着嗓子的雌鸡,“怎么又送回来,弄脏我东宫的门槛?”

陆清清缓缓垂下眼眸,纤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微微颤动的阴影。

她清楚此刻自己狼狈不堪的模样:身上那件粗布衣裳,补丁层层叠叠,像是一块拼凑起来的破抹布;头发随意地用草绳捆着,凌乱得如同荒草;右脸颊还沾着来路上被顽童恶意扔掷的泥巴。

但这一切皆是她有意为之——前世,她被梳洗得干干净净送回东宫,换来的却是一句“乡野丫头难登大雅之堂”的轻蔑评价。

“母亲,”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恰到好处地带着颤抖,仿佛一只惊弓之鸟,“清清很听话的,会洗衣做饭,求您让清清留下……”“谁是你母亲?”

李氏冷笑一声,嘴角勾起的弧度满是嫌恶,“东宫只有明珠一个嫡女。

再说了——”她故意将音量提高,似要让所有人都听见,“你生父是谁都不清楚,莫不是想赖上太子殿下,谋个郡主当当?”

围观的宫女太监们顿时发出一阵窃笑,那笑声如同一把把锐利的小刀,割在陆清清的心口。

她紧紧攥起拳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前世的屈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那时的她,就在这样的冷言冷语中,一步步将自己活成了东宫可有可无的影子,首至双生妹陆明珠用一杯毒酒,无情地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

“姐姐莫要为难母亲,”甜腻的声音如蛇般从廊柱后蜿蜒传来,陆明珠身着织金襦裙,款步而出,那鬓边的珍珠步摇随着她的动作,晃出细碎的金光,“不如让父亲做主,送姐姐去庄子上……”她的话突然戛然而止,像是被什么东西哽在了喉咙里。

陆清清缓缓抬头,清楚地捕捉到少女眼底一闪而过的惊恐——哦,对了,前世的今天,她会被太子一脚踹翻在地,额头重重磕破,而陆明珠会假惺惺地递来帕子,实则在帕角偷偷缝了能让人浑身起红疹的药粉。

但今生,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马蹄声由远及近,如擂鼓般沉闷地响着,惊起檐角几只寒雀,扑腾着翅膀仓皇而飞。

陆清清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如鼓,仿佛要冲破胸腔。

然而,当她看见那匹杂毛马时,却突然破涕为笑。

马上的男子身着艳红锦袍,如同一团热烈燃烧的火焰,腰间玉佩下还坠着三串糖葫芦,怀里蹲着一只毛色油亮的鹦鹉,正歪着头左顾右盼。

此人正是辰王萧景辰,京城出了名的第一纨绔,同时也是太子萧景弘的死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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